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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八岁男孩上学途中被撕咬身亡(附视频)

4月22日清晨,重庆市奉节县城发生一起悲剧,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幸被三条恶犬咬死。目前,犬只喂养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事件尚处于后续处置中,当事方还没有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



记者了解到,4月22日清晨6时40分,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二年级学生小渤在上学途中,途经夔门街道长岭社区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撕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初检,该学生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目前,狗的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



4月2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长岭社区居民黄先生。他介绍,小渤是个男生,今年8岁,还有个弟弟读幼儿园。他的父母在外省打工,平时由爷爷刘先生看管。

▲当地居民在事发现场。

小渤就读的报国路小学离家有4公里远,他每天需要步行数百米到马路的公交站,再乘公交去上学。弟弟上幼儿园,上学时间晚一些,而且有校车接送。每天清晨6点多,爷爷就会先送小渤去上学。当天早上,爷爷带着小渤走到半路,发现忘带公交卡,便转身回家去拿,不想发生意外。

黄先生说,养狗的独居农户家和小渤家是一个村民组的,隔得并不太远。这家主人是做冻货生意的,家里有冻库,但平时只有一名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家。主人就养了3只狗在家防贼。事发时,老人都还没起床。事后,三只狗均被处理,狗的主人也被控制。

▲咬死孩子的三条恶犬,其中两条被当场处置。

悲剧发生后,小渤在外打工的父母立即赶回奉节处理后续事宜。记者辗转联系到孩子父亲刘齐,他情绪低沉地对记者说:“我们现在的想法,要谅解就按照我们提出的92万元的赔偿标准来谅解;不谅解就走法律程序。”

刘齐解释说,这92万元的赔偿并不是“狮子大张口”,而是按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交通费等综合计算出来的,“人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觉得很懵,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

新《动物防疫法》实施在即

请管好自家犬只


记者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后获悉,刘家提出的赔偿标准基本上是合情合法的,“尽管目前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区分了农村和城镇,但刘小渤已经在县城的小学上了两年学,而且又有城市暂住证,无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律师表示。

律师详细分解了赔偿金的构成,死亡赔偿金方面,获赔金额是重庆城镇居民年收入×20年;丧葬费是城镇居民社平工资×6个月,“光是这两笔费用加一块就已经有80多万元,再加上一定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赔偿费,刘家要求92万元的赔偿费用,并不过分。”

律师还表示,养狗主人的问题,则要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来确定,如果他没有主观唆使狗咬人,又能积极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庭谅解,或许能减轻罪责。

5月1日,新《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法律对养狗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治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因此,律师认为,新《动物防疫法》更加强化了对养狗人的约束行为,今后,犬只如果没有被拴好而发生了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就应当完全承担“过失伤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责。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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